2017年9月18日,位于石臼海滨二路的某商务酒店因消防设施严重损坏被东港消防大队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为强势推进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排查和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东港消防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商务酒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联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管道破裂处于停用状态。
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为确保安全,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务酒店实施了临时查封。
在查封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临时查封的有关程序,现场向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明确告知其违反的法律条文, 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进行组织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在整改完毕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